离婚咨询:哪些收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2020-07-09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1088

关于哪些收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法律问题,上海离婚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哪些收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利人所有,其配偶不享有所有权,但是由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稿费或者专栏转让费等。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物但除已经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一方的情况外。共同财产制关注的是家庭关系,这一制度下,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或者赠与获得的财产,与工资收入、知识产权收入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已经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上面有注明不允许其配偶分享的这种情况,则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5、其他共同财产部分还有:

(1)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

(2)双方的住房补贴金住房公积金。

(3)双方的养老保险金赔偿安置补偿费。

二、公婆留下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规定,如果被继承人未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离婚前,公婆都去世,且没有指定财产只是给儿子一个人的,那就归儿子夫妻共同所有,那离婚时就是共同财产。如果已经指定是给儿子一个人,那就是婚内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收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是男女离婚之时争夺的焦点之一,男女双方都想自己多分的一些夫妻共同财产。那究竟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律图为您整理编辑相关知识,欢迎您的阅读!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内涵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的存续期间

夫妻财产关系派生于夫妻人身关系,只有男女双方依法具有夫妻关系,相互间才能产生相应的共同财产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的产生应以夫妻人身关系的成立为依据,若婚姻关系消灭,则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即行终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除婚姻法明确列举属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以外的财产,其归属到底是属夫妻双方还是属一方所有,婚姻法修正案公布稿第17条第2款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确的,归夫妻共同所有。

相关阅读

上海合同律师:房屋买卖合同夫妻代签合同有效吗?

上海合同律师:合同纠纷可以起诉夫妻双方吗

合同纠纷咨询:夫妻房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同纠纷咨询: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是否不用偿还?

合同纠纷咨询: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联系方式

电话:17301652951

邮箱:xzhou@dehehantong.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大厦24层

微信咨询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

17301652951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