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师:合同未履行如何确定管辖的法院?

2021-08-31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02

关于合同未履行如何确定管辖的法院?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合同未履行如何确定管辖的法院?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有约定的看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的,但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三款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二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合同可以采取的履行方式有哪几种

合同履行方式,是完成合同义务的方法,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1、履行的主体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来亲自完成。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即承担,应经合同人的同意,否则,债权人可拒绝接受履行。特殊情况下,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其履行。

2、履行的标的合同债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质量、期限、交货地点等履行自己的义务。

3、履行的方法各种合同的履行方法,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在发生合同的纠纷的时候,合同在没有履行的情况下面要确定合同的管辖地,一般是按照在合同里面有明确规定管辖地的按合同规定的处理,没有规定的按照被告所在居住地来确定合同的管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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