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师:商品房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律效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1-09-11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1073

关于商品房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律效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商品房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律效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约束力,所以并不是所有的租赁合同都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不具有约束力。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约束力,所以并不是所有的租赁合同都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不答合法律规定的,就不具有约束力。

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随着我国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我国的房屋租赁的情形也是越来越多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相关的租赁情形的时候要注意租赁合同的内容条款的书写,合同条款的书写是涉及到民事权益以及合同义务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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