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师: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2021-10-27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23

关于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排除妨碍和恢复原状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但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方式之一。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二、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跟行政拘留是一样的吗?

确定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与行政拘留是否一致,可以先确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具体如下:

1、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最终处分,所以行政拘留就是最终的处罚,比如打人被拘留。

行政强制措施是针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违法行为,采取的一种临时限制,比如聚众斗殴,为制止继续打架斗殴,便会将各自限制起来。

并且按规定,行政机关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要符合以下程序:

(1)当场或事后立即通知涉事的当事人家属;

(2)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的返回后立即报批(不是24小时);

(3)不得超期。

2、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并且是针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而言,所以行政拘留就是针对涉事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反之,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它可以针对涉事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也可以是合法行为。

3、行政处罚属于最终行政行为,比如打架斗殴案件,将涉事的加害人做拘留处罚就是最终的处理。

反之,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后,如果涉案的人打架斗殴,限制双方的当事人后,也意味着没有结束。比如扣押对方的财物,不是最终目的,只是临时措施,处理后可能解除扣押的。

行为人对他人进行妨碍的,是属于侵权的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排除妨碍的,如果因为行为人的侵权行为造成财产损坏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请求经济赔偿,其中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也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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