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师:一般来说行纪合同谁是被告

2021-11-25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48

关于一般来说行纪合同谁是被告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一般来说行纪合同谁是被告

需要看原告是委托人还是行纪人,原告是委托人,那么被告就是行纪人。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行纪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行纪合同纠纷案件,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其与委托合同纠纷的区别。首先,法律对行纪人有特殊的资质要求,从事行纪业须经批准或者许可;其次,行纪合同在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如无特别约定,费用也由自己负担;再次,行纪合同中委托的事务是贸易活动,是特定的;最后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

二、行纪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1、明确合同主体,签订行纪合同首先应明确合同主体,即委托人与行纪人的名称(姓名)以及单位、地址、职务(职业)、联系电话等。

2、委托事务的种类(合同标的),委托人委托行纪人要办的事项。如是寄售还是代购、代销。并提出具体要求。

3、价格,主要指所行纪的货物或劳务等价格。行纪事务为代销代售的,应明确最低或最高费用标准。

4、行纪事务的具体要求,主要指对行纪货物或劳务的要求。如行纪内容为购销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如行纪内容是劳务的,其具体要求也应详细明确。总之,具体要求越细越好,防止在具体要求中用那些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容易使人产生误解的词语。如一堆、一车、一捆之类用语。

5、酬金,在合同中应明确行纪人应得的酬金数额、给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根据相关的规定,当行纪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可以向管辖分法院提起诉讼,而管辖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或者是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其次,如果是就行纪合同本身产生的纠纷,那么行纪合同的当事人一般就是原告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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