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怎么判决诉讼费承担主体

2022-10-31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379

关于保险合同纠纷怎么判决诉讼费承担主体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保险合同纠纷怎么判决诉讼费承担主体?

法院一般会判决由败诉方负担诉讼费用,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保险合同纠纷的判决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四、对保险合同纠纷的一审判决有争议上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上诉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单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相关证据。

五、保险合同纠纷上诉后二审的审理结果有哪些?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主体是有明确规定的,虽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原告在起诉时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方承担诉讼费,可是,在案件还没有审理之前原告也不一定是胜诉方。而且诉讼费不是结案后才交纳的,立案后法院会通知原告先交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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