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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网络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关于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的管辖情况主要有以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签订网络服务合同时三点注意事项
1,网络服务合同内容方面
签订的网络服务合同一定要包含需求说明书和可行性报告,需求说明书需明确公司要实现的功能和最终达到的效果,可行性报告是网络服务商怎样实现的具体方案,这样的书面依据可以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
2、付款方式方面
由于网络服务合同具备虚拟产品的特点,主动权在于网络服务商,所以在合同的付款方面最好采用分期付款,以确保双方按期履行各自义务。
3、时效方面
网络服务一般具备时效性,在签订服务合同时,必须明确网络服务实施阶段的时限和正式投入使用的时限,确保双方的权利。
相比较于在现实生活之中签署的合同,采取网签的方式签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更多的,且由于网络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般并不居住在同一个省市,故此若是在网络合同签署后发生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也比非网签合同要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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