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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也可以成立承揽关系,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需要提供有承揽关系事实的证据,比如人证、物证、聊天记录、录音材料等相关证据。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
承揽关系的标的是一定的工作成果,这是其主要特征。承揽注重的是工作成果,而不是工作本身。承揽人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力独立完成工作,这是承揽关系的人身性表现。
承揽合同特点如下:
(1)是承揽人独立地提供劳务的合同。
(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3)是双务、有偿合同。
(4)是诺成、不要式合同。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大量的承揽合同均是口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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