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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合同中的利息条款发生歧义时,通过合同漏洞填补规则进行确定,经过解释仍有歧义即可认定为利息约定不明。
实践中,也有地方法院认为,当事人没有明确是月利率还是年利率,应当认定为利息约定不明;还有法院认为,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无法确定利息的,也认定为利息约定不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二十五条
没有约定利息及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 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以外,借贷双方对借贷 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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