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师:集体合同有什么坏处

2020-11-05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872

关于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没有什么弊端,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的签定是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双方达成一致,并不影响你正常自动离职的权利以及程序。

集体合同的订立,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为规定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而依法就集体合同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确立集体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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