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师:分公司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吗

2020-11-09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849

关于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能签订合同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阅读

上海合同律师:征地拆迁款属于合同纠纷吗

上海合同律师:报培训机构不退费合法吗

上海合同律师:表见代理中由谁承担责任

上海合同律师:培训机构不允许退费合法吗

上海合同律师:培训机构不可以退费合法吗

联系方式

电话:17301652951

邮箱:xzhou@dehehantong.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大厦24层

微信咨询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

17301652951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