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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分公司当然是能签经济合同的,但签合同的分公司必须要存在有营业执照,而且还要有总公司的法人的签字,这份合同才能起到法律的效益;如果这份合同出现了什么问题,那么总公司才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公司法》
第14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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