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师:施工劳务用工合同范本应当包括哪些条款?

2021-02-21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979

关于施工劳务用工合同范本应当包括哪些条款?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施工劳务用工合同范本应当包括哪些条款?

施工劳务用工合同范本应当包括以下条款,否则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其一、劳务用工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其二、劳务用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其三、劳务用工合同的期限;

其四、劳务报酬;

其五、违约责任;

其七、争议的解决;

其八、劳务用工双方当事人的签名以及具体签订合同的年、月、日。

二、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很容易混淆,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一般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属于民法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可以得知,劳务用工合同作为合同的种类之一,需要具有相应的必备条款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而言,劳务用工合同需要具有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期限等内容。同时,劳务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包括在合同性质、合同目的、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等方面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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