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师:要具备附条件合同效力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2021-02-23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983

关于要具备附条件合同效力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要具备附条件合同效力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方可使得附条件合同生效: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如果将将来肯定要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视该条件为期限;如果将将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

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如果将法定条件约定在合同中,应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在将不法事实作为条件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合同无效。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如果二者之间相互矛盾,则表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应认定合同不成立。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二、附条件合同的含义

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

1、肯定条件

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它以一定事实(所附条件)的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所附事实的不发生,则为条件不成就。

2、否定条件

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条件。否定条件与肯定条件相反,它以一定事实的不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该项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

在附条件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条件必须合法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合同中附条件的主要作用在于,可以把当事人的动机反映到合同中,使其具有法律意义。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如所附解除条件成就时,原来的权利或义务即行解除,如所附条件不成就,则合同继续有效。

因此,附条件合同在条件成就时,才可以发生法律效力。此处的条件需要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还必须是合法的。此外,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可以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不同的条件,生效的情形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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