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师:搬运承包合同范本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2021-02-27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763

关于搬运承包合同范本的基本条款有哪些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搬运承包合同范本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1、搬运的货物

2、包装

3、服务要求

4、搬运日期

5、搬运地点

6、搬运车辆

7、检验

8、搬运费用

9、结算方式

10、安全保证

11、物品损毁

12、责任负担

13、保密责任

14、违约责任

15、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二、搬运承包合同是否可以变更?

搬运承包合同可以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三、搬运承包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怎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四、搬运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其实,搬运承包合同的基本条款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以上给大家介绍到的这些条款是基本条款,如果承包合同正文的条款不够完善,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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