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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方协议增值税抵扣可以吗?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三方协议增值税抵扣可以吗?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在业务真实发生前提下的三方协议增值税进项税应当予以抵扣。当然,目前有税务机关已承认三方协议的效力。所以建议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时首先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定其是否承认三方协议的效力。在现行的实务操作中,众多企业已选择签订三方协议,实现债权债务的转移。
二、哪些票据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取得或开具的记载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并据此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具体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农产品收购发票;
4、农产品销售发票;
5、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
综上所述,有些企业之间会产生多方贸易往来,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或者贸易合同,对于三方协议下产生的增值税,业务贸易毕竟真实的,可以抵扣增值税。当然,签订三方协议的企业应当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如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不可以税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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