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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内继承房产算共同财产吗的法律问题,上海离婚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婚内继承房产算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期间,配偶或一方继承或遗赠的财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死者在遗嘱中表示某一遗产仅为丈夫或妻子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一财产只给予丈夫或妻子,则法律应尊重死者和捐赠人的意愿,配偶一方的继承和馈赠不应视为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应视为个人财产。
二、夫妻财产范围有哪些
1、工资和奖金。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时支付给劳动者的作为劳动者报酬的金钱或者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鼓励、表扬劳动者而给予劳动者的金钱或者实物。
2、生产经营所得。从事自营、租赁、承包业务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者的名义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以个别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活动,或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经营,根据“独资法”或“公司法”从事生产或商业活动所得的资金或种类。
3、知识产权收入。知识产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其中只有作者和发明创造人才能享有人格权;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以通过转让或许可夫妻双方的知识产权财产权来获得收益。
婚后继承房产
4、继承或捐赠产生的财产。在婚姻期间,配偶或遗产中的任何一方或双方获得的财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如一方或双方继承的已故父母的继承权,以及一方或双方在结婚时收到的礼物和礼物。
但是,如果继承人在遗嘱中表明某项遗产只属于夫或妻,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给予夫或妻,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尊重一方配偶的继承和赠与。不能将赠与遗产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5、配偶双方共有的其他财产。根据现实生活,主要有下列类别的财产应由双方共同拥有:
(一)婚后财产改良后的增值部分,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其中一方婚前拥有的房屋进行了翻新、翻新和改建,从而增加了建筑物的价值,则增加值部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二)婚后夫妻财产造成的窒息,是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存款利息;
(三)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次脱产取得的一次性工龄补偿费,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四)丈夫或妻子偶然获得的奖品或奖品;
(五)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领取的养老金、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六)配偶双方的共同债权人是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例如配偶共同生产和经营所产生的债权。
婚姻期间内取得的公证、奖金、经营收入、权益收入等合法收入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如一方存在隐藏、藏匿、转移的,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要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赔偿自己的合法损失。
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自古以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所以一般情况下父母一旦去世,接管其财产的自然就是子女了,但是遇到特殊情况,例如继母的遗产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继承,继承多少合理呢?文中律图将为您悉心解答。
继母遗产继承继子可以继承吗
1.首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以下财产:
(1)自然人的合法收入;
(2)自然人的房屋和生活用品
(3)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6)自然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自然人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是指各种票据、证券以及履行标的为财产的债权等。
2.其次在应不应该继承继母的遗产这个问题上,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法律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说继母再婚前有亲生子女的,首先,你的继母和你父亲合法结婚,你们之间就形成了抚养关系,从法律上来说你和其亲生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根据法律:
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本身是一件好事,父母一生的努力可以造福子子孙孙,相信逝者也不希望看到后辈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为了利益伤了和睦,所以说大家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希望大家能把亲情放在第一位考虑,至于遗产划分的比例可以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协商,必要情况下希望大家能够咨询相关的法律机构,根据法律合法合理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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