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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有法律效力吗
依照法律规定,定金超过总价款的20%部分是无效的。但无论定金条款是否有效,都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所以有权要求房主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也就是说本合同定金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原告在接到银行提前还贷通知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告,要求被告付款,而截至应诉之日被告都未接到原告要求付款的通知。
虽然合同中规定了超过30日不履行的,合同自动终止。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什么是购房合同中的定金
定金是指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在尚未签订合同前由买方预先支支付卖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 定金 属于法律用语,是对债权的担保款,应以书面形式约定。而 订金 并非法律用语,通常被理解为预付款。在司法审判中,二者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若是 定金 ,则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应适用定金罚则,简单地说,就是一旦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反之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若是 订金 ,那么无论卖方还是买方违约,收取 订金 的一方都应如数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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