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就离婚了,彩礼应否返还?

2019-12-11 来源: 浏览:1659

《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关于返还彩礼的返还尺度,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同居时间长短或者结婚时间长短、双方的家庭状况、财产用途去向、有无子女、当地经济条件等具体情况,酌情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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