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师: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2021-02-21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939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其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其二、房屋租赁的时间、地点、位置;

其三、解除合同的原因;

其四、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

其五、未解除合同的后果;

其六、当事人的签名以及具体的年、月、日。

二、合同解除的分类

1、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加以规定,理论解释也不认为协议解除与合同解除全异其性质,而是认为仍具有与一般解除相同的属性,但也有其特点,如解除的条件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行为等。

2、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中国法律普遍承认法定解除,不但有关于一般法定解除的规定,而且有关于特别法定解除的规定。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

合同法承认了约定解除,值得肯定。因为约定解除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产生的,其本身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在复杂的事物面前,它可以更确切地适应当事人的需要。当事人采取约定解除的目的虽然有所不同,但主要是考虑到当主客观上的各种障碍出现时,可以从合同的拘束下解脱出来,给废除合同留有余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个市场主体,为了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情况,当事人有必要把合同条款规定得更细致、更灵活、更有策略性,其中应包括保留解除权的条款,使自己处于主动而有利的地位。

综上所述,可以得知,合同解除实质上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关系,消灭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合同解除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书要想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需要包括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租赁的基本信息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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