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师:期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1-03-05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1100

关于期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1、检验开发商的开放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开放建设的手续是否合法

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查验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并核实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上所载的房屋栋号范围内。这是买期房注意事项中最重要的一步,如果开发商连资格都不具备,或者签了合同以后才发现你买的房屋根本不在许可证范围内,就为时已晚了。

2、注意区分定金和预付款

虽然预付款也是预先支付,但是它的性质与定金完全不同,预付款是总房款中的一部分,而定金是担保购房合同能够顺利进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购房者在买房时预先支付的是预付款,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3、注意购房合同中标注的房屋面积

期房最大的特点就是在预售合同签订之时,房屋所有权并未现实存在,有关房屋状况只能体现在图纸上,使得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和竣工后现场实测的建筑面积常有误差;而预售面积的价格往往是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在此,购房者最好能与开发商协商,尽量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套内面积,以保障自己的最大利益。

4、买期房注意事项中的特别留意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

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不可抗力等有关免责的条款给予高度重视。一般来说,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中会约定不可抗力是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

5、对开发商办理产权证义务的约定

在期房纠纷中,很多纠纷产生于房屋产权证发放期限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开发商解释产权证的发放进度为何一再拖延时,常用的借口是有关部门不给办理。但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对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产权证。所以,这不构成开发商迟迟没有办理产权的理由。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再由专人负责跟开发商协商,督促他们完成产权办理工作。

综合上面所说的,期房购房合同需要在协商好之后才能签订,而且对于签订的内容也要表达出双方的真实意思,同时在签订合同时也要注意各事项,不仅是对房屋的质量要了解,而且对开发商也需要多了解,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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