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师:除斥期间举证责任规定是什么?

2021-07-17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703

关于除斥期间举证责任规定是什么?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除斥期间举证责任规定是什么?

除斥期间举证责任规定是: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原则,由债权人承担举证的责任。撤销权之诉主要的目的是撤销债务人滥用财产处分权的行为,因此撤销权成立的要件应由债权人举证。不论债务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或有偿行为,均须具备撤销权成立之客观要件。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

二、《民法典》对于除斥期间撤销权的规定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的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涉及到除斥期间的认定,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权利形成原因和后果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特别是不同的涉案事实和后果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相关阅读

上海合同律师:返还原物请求权除斥期间是多久?

上海合同律师: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吗?

上海合同律师:法律中的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

上海合同律师:除斥期间起算点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合同律师: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联系方式

电话:17301652951

邮箱:xzhou@dehehantong.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大厦24层

微信咨询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

17301652951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