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师:深圳劳动合同签收表范本是什么样的?

2021-09-15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37

关于深圳劳动合同签收表范本是什么样的?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深圳劳动合同签收表范本是什么样的?

劳动合同签收确认表范本如下:

公司:

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谨此确认本人已确认和认可《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的内容。现收到公司交付给本人已经完成填写并盖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壹份。

特此确认!

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收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件?

签劳动合同需要的证件如下:1、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注明仅适用于办理公司入职用;

2、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等的学历证明;

3、档案、社保关系等社会关系的存档信息;

4、户口性质证明;

5、上一个单位的离职证明。

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都是对于劳动者而言关系切身利益的内容。如果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发生争议时,将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作为国家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应当及时签订,并且作为劳动者,需要对于自己的劳动合同妥善保管,用人单位为了证明已经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可以制作并要求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收表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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