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律师:如何区分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

2020-08-17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963

关于的法律问题,上海合同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根据第14章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金融租赁合同是指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项从卖方根据承租人对卖方的选择和租赁物,并提供承租人与出租人支付租金。融资租赁融借贷、租赁、购销为一体的融资租赁,是融资与融资相结合的一种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由买卖双方(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组成,但其法律效力不同时为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效力。简单的叠加。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方接受财产并支付合同价格。买卖是最常见的商品交换形式,也是一种典型的有偿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事项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2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金融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卖方根据出租人的租赁财产的选择卖方和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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